关于全县事业单位2022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告
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《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精神,按照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第三条关于“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,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《条例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”的要求,现公告如下:
详细见附件:
甘谷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
甘谷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.xls